【六六部位-腳掌】
火主穴
足背側,第一、第二蹠骨結合部前緣。即十四經太衝穴後五分。
右腳背
解剖
心臟支神經、心臟動脈、有感腓骨神經分枝。
取穴
當第一蹠骨與第二蹠骨叉口下緣處是穴。
歸經
入心、肝兩經。
穴性
通利下焦,舒肝理氣。
主治
骨骼脹大、心臟病而引起之頭痛、肝病、神經衰弱、心臟麻痺、手腳痛、子宮炎、子宮瘤。能墮胎、難產可下。
針刺法
直刺三分至一寸。治手腳痛時,左用右穴,右用左穴。
針感
局部有酸脹感。
※注意
禁灸、孕婦禁針。
辨別
火主穴位於第一、二蹠骨之間,下五分為十四經肝經之太衝穴,兩穴切勿混淆,穴位及主治都不一樣。